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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進修 訪客 - 輔導室 | 2021-11-03 | 點閱數: 210

教育局公告 187652

說明:

一、依據本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社會情緒教育系列研習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研習日期、場地及名額:
      (一)場次1:溪南場--永華區、大新豐區、大新化區教師,每區報名上限42名,候補5名額滿截止。研習日期:1124(週三)  ,研習地點:石門國小。
      (二)場次2:溪北場--大曾文區大新營區、大北門區及善化區教師,每區報名上限42名,候補5名額滿截止。研習日期:1125(週四),研習地點:新營國小。
      (三)場次3:溪北場--大曾文區大新營區、大北門區及善化區校長或主任,共計100名。研習日期:12910(週四上午、週五全天),研習地點:南大附中。
      (四)場次 4溪南場--永華區、大新豐區、大新化區校長或主任,共計100名。研習日期:12910(週四下午、週五全天),研習地點:南大附中。
三、參加對象:
      (一)場次12:各校自由報名。
      (二)場次34臺南市所轄各國中(含市立高中)及國小,總班級數7班以上學校請指派代表(校長或主任)1名參加6班學校自由報名參加。若未額滿開放輔導團成員或局本部人員參加,額滿為止。
四、報名方式與日期:即日起至1101115於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網路中心學習護照報名。
      (一)場次1:溪南場-石門國小(學習護照編號258110)。
      (二)場次2:溪北場-新營國小(學習護照編號258111)。
      (三)場次3:溪北場-南大附中 (學習護照編號258112)。
      (四)場次4:溪南場-南大附中 (學習護照編號258116)。
五、聯絡人:東區復興國小輔導主任余麒麟(3310430分機841)或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業務承辦人王韋程(2991111分機8656)
六、補充說明:
      (一)場次34邀請臺師大謝智謀教授講授,請踴躍參加
      (二)請承辦學校核予所屬工作人員公()假登記,並課務排代。
      (三)請各校核予與會人員公()假登記,並課務排代。
      (四)全程參與者,場次12各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,場次34核發12小時研習時數。
七、檢附旨揭研習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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